满足标准:
QB/T 5364-2019 空气净化器测试用试验舱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
GB/T 18801-2022 空气净化器
试验要求:
评估空气净化器性能时,在3m?试验舱每次只每次只能点燃1支香烟,并用风扇将产生的烟雾搅拌10min,再静止10min后才能进行测量记录,连续点燃50支香烟后来测试实验舱内的颗粒浓度。当测量数据不满足标准要求值时,需要重复前述步骤,再继续点燃50支香烟,直至测量的洁净空气量小于或等于初始值的50%时,试验结束。
试验条件:
试验前检查污染物发生、测量和记录等器具,均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试验用仪器仪表的性能、不确定度、量程应满足如下要求:
a)用于型式检验的电工测量仪表,除已具体规定的仪表外,其精度不应低于0.5级,出厂检验不应低于1.0级;
b)温度计:不确定度应在±0.5℃以内;
c)湿度计:不确定度应在±5%以内;
d)计时仪表:不确定度应在±0.5%以内;
e)粒子计数器:测试粒径范围0.3 um~10 um;
f)气相色谱: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
g)分光光度计:不确定度应在±0.005以内:
h)噪声分析仪:精度±0.5dB (A):
i)红外分析仪:不确定度应在±5%以内
产品介绍:
3立方CCM试验舱可用于净化器的颗粒物、气态污染物等性能测试,《GB/T 18801-2022空气净化器》中对于颗粒物空气过滤器的使用寿命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中增加了CCM(Cumulate clean mass)值,即颗粒物累计净化量,也规定了评价空气净化器针对特定污染物的累积净化量(CCM)采用加速试验法,加速试验在3m?试验舱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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