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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12月18日 15:20:18 来源:Ky开元集团 点击量:6215

我部组织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环办〔2012〕57号)(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

  【化工仪器网 标准发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我部组织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环办〔2012〕57号)(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随着排放标准执行力度不断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和弄虚作假逃避监管的违法问题呈现上升态势,地方执法人员反映查处过程中涉及违法违规认定的争议较多。同时,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和出台,明确了自动—51—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运行监督要求和对应罚则,《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废止也取消了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营资质。2012年印发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无法适应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需求,有必要结合实践经验和管理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指南》。
 
  《指南》主要包括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引用文件、现场检查、比对核查、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形、现场检查关键证据固定、附件等内容在适用范围上,《指南》规定了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开展监督检查的基本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明确了比对核查的基本原则、方法与结果评价,以及自动监控设施涉嫌不同违法行为的各种表现情形。同时,《指南》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职责的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辖区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的活动。
 
  关于重点问题说明,《指南》一是明确了与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衔接,二是删减了与当前监管需求不适应的内容;三是明确和优化比对核查程序方式。
 
  本次《指南》的修订,细化了比对核查的三种形式(标样核 查、执法比对、比对监测)的程序方式,按照“有利于行政相对人 原则”并参照大气监督帮扶等经验做法,对“数据明显失真”的判 别条件进行优化,便于提升现场监督检查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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