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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端访问更便捷已淘汰62.8万吨 我国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长期“斗争”
2025年05月06日 11:46:26
来源:Ky开元集团 作者:小王 点击量:4713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其中就我国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的成果以及后续发展方向进行了明确的说明。
臭氧层是地球大气层中平流层内臭氧浓度相对较高的一层,位于地表上方约10至50公里的区域,被誉为“地球的保护伞”,起到吸收紫外线辐射,维持地球的能量平衡,保护生态系统的重要作用。
而自上世纪70年代起,受到人类活动影响,臭氧层出现了严重的损耗现象,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臭氧空洞”。而究其根本,祸因实则是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排放。正因如此,在接下来的数十年中,各国都在寻找解决“臭氧空洞”的方法,其中一个关键措施便是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为此,全球范围内海出台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而我国自1991年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来,就积极应对消耗臭氧层物质问题,并通过寻找替代材料,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开启了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长期“斗争”。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其中就我国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的成果以及后续发展方向进行了明确的说明。
依据方案中给出的信息,自1991年来,我国累计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总量约62.8万吨,占发展中国家淘汰量一半以上。涉及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包括全氯氟烃、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含氢溴氟烃、溴氯甲烷、甲基溴、含氢氯氟烃和氢氟碳化物共9类。其中前7类消耗臭氧层物质我国已实现受控用途生产和使用的全面淘汰。
后续,我国将进一步削减淘汰含氢氯氟烃和氢氟碳化物两类消耗臭氧层物质。其中关于氢氟碳化物的治理还与解决温室效应有着密切的联系。方案指出,未来将从源头管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和进出口管理四个方面全面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并且方案还提出了11项具体任务。
其中进出口监管以及科技创新是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对管控物质进出口实施配额许可管理,加强管控物质进出口监管有利于强打击消耗臭氧层物质非法贸易。另一方面技术替代有利于解决现阶段消防行业对于部分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使用依赖(例如氢氟碳化物类灭火剂是消防行业的重要工具)。为此,我国还需要在技术创新与监管升级投入更多的精力与成本。
总的来说,目前我国仍处于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长期“斗争”中,尽管阶段性成果非常可观,但是后续依旧有许多目标等待我们去实现。也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能够更好的应对臭氧层损耗和气候变化,共同推动社会向着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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